雕塑艺术的公共性问题 文/沈建国,章之珺


公共性是指在社会条件下的一种公开与认同,它具有社会的普遍意义; 而公共艺术这个概念是它的派生。这个词汇的定义在欧美文化圈中也存在着相似的不够明确的问题,在英国有人尝试将它称为一种社会性(Social)艺术,但也总是有些定义暧昧问题。比方说美术馆中的艺术是否也可以被称为一种公共性艺术,实际上美术馆它是一种近代公共制度下的产物和载体,那里展示的艺术严格的意义上来说,与我们所说的那种公共艺术是有所区别的。另一方面,某些大企业内部的空间作品是否可以被认作为一种公共艺术,其实这只是归属企业私有空间的艺术,同样不能归论为公共艺术; 当然, 将那种谁都可以对其欣赏的作品都归属公共艺术的看法,同样也是暧昧的。
在这里所要提起的艺术公共性问题,是针对一种典型的野外雕塑形态,今天,无论在经过战后公共艺术热潮的欧美国家还是战后泡沫经济下的日本,人们对这里或那里的广场上所设置的雕塑,开始重新反省并展开批评。其原因在于,有些野外雕塑并没有从视觉艺术的本体层面或者文化与历史的层面提供它相应的存在理由,而导致公众无法从情感与视觉艺术规律的本身去接受它,以致成为一种占据都市视线要点的巨型障碍物,这种原本作为改善环境和美化空间的情愿却成了现实环境中的垃圾,这样的例子在过去若干年中国城市建设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公共雕塑中更是举目可见的、随处可揽。
为此,我们倡导一种与空间共生共存的作品是因为,所谓公共艺术的本质,并不是局限于艺术家创造的作品形态本身。它涉及着作品存在的氛围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以及它与公众的关系。雕塑的设置环境,深刻影响着雕塑的视觉存在,公共雕塑作品所持有的特殊磁场和影响力与周围的空间环境有着内外的关联。
有关公共艺术作品与周边环境以及观众之间的互动关系。早在19世纪,法国评论家就开始强调雕塑作品的文化性、社会性及环境的重要性,当时已提出雕塑的环境概念。简单地说这个概念,揭示了作品与环抱的空间环境相互关系的重要性,当然,这个问题在今天已成为常识,并且成为公共雕塑的一大特性。20世纪60年代日本建筑家黑川纪章的“共生思想”不仅成为影响20世纪后期世界建筑发展的重要观念,同时也辐射到当代公共艺术领域。虽然传统雕塑也讲作品与空间的关系、媒材之间的关联,而当代公共艺术更多的是借助媒材的运用,去建构一个有意味的文化组合,它涉及到环境整体。它要求艺术家在其作品的创作与设置过程中,充分把握并处理好作品与设置空间的关系。
尽管对艺术家来说,他在工作室里所做的作品可以通过画廊的转卖,最终可以设置于公共空间,事实上这也是一种颇为省事的途径,然而在这种从作品到实际环境的设置过程中,艺术家是否真正达到最佳的临场境界,这是一个值得追问的问题。我们从近些年中国各地的公共雕塑的设置情况来看,很多作品都缺乏这种过程的上下贯连,更直接地说,人们看不出艺术家在他的作品与环境之间所搭建一种共生关系的持续过程,更多的时候是只要作品顺利落成便是皆大欢喜,谁也不愿意去思考更多的与利益无关的问题,而造成的后果却是作品与周围环境的冲突,或视觉或心理、或人为的相互抵消,所以很难谈及艺术效果的问题。实际上公共艺术作品的成立,除了作品形态本身的品质,也与它的设置场所与周边环境的调和是密切关联的。艺术家自始至终的参与无疑将有助于他在与公共空间对话过程中展现其独特的语言方式,并使作品与空间环境相得益彰。所以,当代公共艺术以它的互动联想发挥它超越形态效果的作用,这种和谐与共生的关系是当代公共艺术所不可缺少的灵魂。
作为公共艺术的主要创作者,艺术家有必要从自己作品的物理界面中有所超越,而寻求一种空间整体境界统合下的作品意识。这种意识涉及到艺术家与行政以及场所、观众之间的沟通。否则出于利益原因妥协,不但会削弱作品的表现力度与品质,同时也会导致各方面的责任推卸,并且涉及到投资与财力上的浪费。
目前,在中国当代城市建设中的公共艺术的设置过程中,由艺术家直接参与并策划的广场、建筑或者公园的整体设计,依然为数甚少,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是:一方面的问题是艺术家本身不具备对大规模环境开发、整备所相关的务实的技术能力,也没有受过相应的专业训练;另一方面建筑或者都市规划设计者与艺术家的惯常所持的观念意识和缺乏相互沟通,这反映出了艺术家与设计师对作品所持视点不同。更大的问题仍在于中国当代公共艺术的建制框架中,还存在着行政的过分干涉问题,行政常常从资金投入到成品测算来主导作品的实施计划,这一问题,导致许多本当在学术层面进行沟通的问题复杂化、人为化。面对诸此情形,对一个优秀的公共艺术家来说,不只是单纯推出完美的设计方案和作品,而应该在作品中体现完整的设计理念和相应的社会性,尤其是当作品进入某种公共艺术领域,它需要与设置场所的空间构造相互照应,也要求重视对历史与本土文化的传承;并且针对当代的环境问题,体现时代的思想精神,以使作品的审美视线和设计处理,对应总体思想观念的呈现。
艺术家有必要立足社会与艺术的文脉之中,在都市与建筑的系统中导入艺术的概念和形态。因为对艺术家来说,他的课题不只是设计形式本身,他的工作既要丰富艺术本体语言的格局,又要对新的媒材有所拓展,并要求体现当代艺术精神。这里所谓的当代艺术精神涉及到对当代艺术现状与经验的批判精神;针对社会所存在的功能性和通俗的价值基准和经济体系下的作品创作制度,提出不同的价值基准及新的文化视点与深度。当代公共艺术家需要以这种精神来抵抗一般意义下的审美概念,并以一种自由创造的表现来取代格式化和出于方便与营利目的的艺术现象。如果说公共艺术是社会的必要形式,那么这需要它保持这种存同求异的规范,同时这种新的艺术观念的建构与转形仍然需要立足在艺术的文脉中,以艺术的形式加以呈现和推广,所以它不只是一个以美的形态或者有趣的设计为终点的问题。也就是说,艺术需要保持它自身存在的理由和意义,保持它的文化领域中的特殊立场,它需要对社会提出一种新的理念与形态,艺术家的专业与社会责任是实现这种观念与形态的重要保证。
对未来都市及空间艺术来说,公共艺术介入都市、广场、建筑物、桥梁与道路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已经成为社会的总体需要,然而这不是一种形式化的扩张和行政任务,它不需要一种数量上的堆积,我们需要的是在对场所、建筑、空间有所理解的基础上,自如地运用视觉媒材与空间,创造出具有较高品质的公共艺术。所以这些艺术不只简单的见空插针、随处设置,它应当统合在一部整体的规划与设计之中,这里的艺术作品与环境、公众的关系不只是一对一的欣赏关系,而应当是一个互动的磁场,应当体现共生共存的关系;他是一个真正具有体验功能的视觉氛围和公共场境。我们一再强调所谓艺术的高品质,它体现为具有一定材质表情和艺术思想的作品品格,无论对都市规划者、建筑家还是艺术家来说,当代公共艺术不只是一个简单的设计和装饰的概念,它应当是与都市共呼吸,充满性情的物质与精神相互融合的载体,所以作品的存在需要相应的空间设置条件,而这个空间的建构又需要艺术家、建筑家、都市规划者及行政部门的共同参与协调,共同改造所欠备的物质条件,尤其是艺术家的方案与作品需要对应环境的现状与未来走向而整合它的视觉形态,它需要一种前瞻性的思考与定位,在这样的基础上创造出充满魅力,符合视觉规律的作品。艺术家们也许会在这种复杂的条件下寻找出一种有新意的充满创造力的提案和表现形态。
所以,对艺术家来说,这种对都市设计的深入参与和与建筑家、景观设计师们的合作,无疑也将丰富和拓展艺术家的境界,为当代公共艺术带来新的解答方式,这不但符合艺术在都市中存在的传统,同时也是都市建设人文化智慧的实践,它为公众提供了丰富多样的文化形态。显然,它并非传统形态下的雕塑概念,而是一种有可能集合多种要素和表现素材的空间形态,它不只是作为审美的对象,而是一个可以体验,可以对话的物质与精神的结合体,在我们将艺术介入到一种公共的空间和场所的同时,强调一种新的共生对话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在这里空间整体成为作品的总体形态,它与传统雕塑在观赏与内容上都有着一定的区别。这种新的对话关系是公共艺术存在于当代文化和社会环境中的重要前提与方式。
严格地来说,当代艺术的理想是走出美术馆、画廊体制,而返回到社会之中,返回到我们的生活日常。当代公共艺术承载着新的都市文化的主题,它强调语言媒介的纯粹性和相应的思维建构以及艺术家对新型材料应运的主动性、实验性,是当代媒材与人文精神、全球化与地缘文化相契合的复合性载体;是在公共空间溶入人文与和谐,体现以人为本、与环境共生的集合性艺术诠释。它将使大众在日常生活中感受艺术的乐趣与丰富性。实际上艺术从太古时代便是人类生活之中不可欠缺的环节,它将我们的文化与历史以一种视觉的形式雕刻在生活之中,罗马也好、巴黎也好、纽约也好、建筑与公共艺术都成为都市文化与历史的见证,并且叙述着不同时代的文化故事。我们希望未来的中国公共艺术既在内涵与寓意上对应东方美学与造型观念中的一些基本思想,拓展公共艺术的概念使作品真正溶入时代与环境,并且也能承载数码时代人类的未来想象。艺术介入生活与当代人的生存状态相关,以艺术崭新的形式语言赋予环境与空间以新的意义和内涵,“与形式交感,与环境共生”是当代公共艺术的未来景观,也是当代公共艺术家的学术命题和专业责任。

《雕塑》2005年第6期